之前就聽著某些同事抱怨,某某長官凹人凹得很兇,或是事情總是往下推,都不肯自己做,等等這些話。他們總是有著以往觀念,長官就該自己做,不該麻煩屬下,這樣長官才是好長官。事實上這個觀念不能說完全對,但可以確定的是,這樣長官是無法培養出能力強的屬下。反而養一堆無所事事的無能屬下。
Leader最重要事情除了讓案子能趕上進度,也要讓屬下能有學習機會。不能把玩具都放在自己口袋。一方面事情做不完,案子很有可能會延遲。另一方面屬下閒置在一旁,這樣也無法提升屬下能力。Leader應該要把事情分下去,把時間留下來,定時去觀察屬下狀況,並協助他們找到問題,而不是下手親自做。雜事可以自己做,但專業學習部分應該要讓屬下做,並讓他們專心磨練並突破他們能力。
有十個人,要分十個人做事情,有百人,要分百人事情。leader要吸收所有人經驗,掌控所有人狀態,理解所有人問題,整理完後就是目前案子進度報告。
很繁雜,很多中斷,更多狀況。但是這就是leader責任和義務。不然老闆何必發薪水給你?
附註:感謝這一陣子大家協助幫忙,案子已經順利進入第二階段,也即將要進入第二階段審核。謝謝大家幫忙,請大家一起努力。
附註2:謝謝你們無怨無悔一直在我旁邊加油打氣,沒有你們或許我真的就直接離開,不想接受這次考驗。雖然能力還沒達到,但是心境已經突破。我會努力培養我的另一階段能力。
感恩的酸秀才